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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质检总局、商务部、海关总署联合发布公告,自今年5月15日起,将凡士林、二氧化硅、氯化钠等124种人类食品和动物饲料添加剂及原料产品列入法定检验目录,以加强该类进出口商品的检验检疫监管。

据了解,南通是全省进出口化工品的主要口岸之一,此次的新规定,将会涉及到南通地区的部分生产及经销化工企业,如出口氯化钾、硬酯酸的生产企业及进口二氯乙烷、乙酸乙酯的经营单位。为避免企业在进出口货物时产生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南通检验检疫局在接到该公告后,迅速采取措施,积极应对:一是组织召开内部宣贯会,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及时将责任分解、落实到具体部门,确保相关货物的顺利进出;二是积极做好对外宣传工作。南通检验检疫局在第一时间就将联合公告发布到“中国南通政府网站”,便于企业及进出口贸易商进行查询,同时在地方媒体上进行了宣传。

    在此,南通检验检疫局再次提醒相关企业,自5月15日起,凡进出口上述124种产品时,务必到当地的检验检疫机构进行申报,申报材料上须注明产品用途(用于食品加工或动物饲料加工或仅用于工业用途),同时货物的外包装上也须印明产品用途,所印内容必须与申报材料中的用途一致。其中,对于用于人类食品或动物饲料添加剂及原料的产品,须经检验检疫机构检验检疫合格,签发检验检疫证单及出入境货物通关单方可通关放行;对于仅用于工业用途,不用于人类食品或动物饲料添加剂及原料的产品,企业须提交贸易合同及非用于人类食品和动物饲料添加剂及原料产品用途的证明,然后经检验检疫机构查验无误,直接签发出入境货物通关单后方可通关放行。上述124种产品的具体名称及HS编码,企业可登录http://www.nantong.gov.cn进行查询。在进出口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与南通检验检疫局联系、咨询,咨询电话:0513—83517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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