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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北京奥运之机,商家们大打优惠促销牌,但带有五环、福娃和会徽等图案的标志可要谨慎使用了!奥运会开幕不久,北碚区工商分局就在北碚城区内的娱乐公司、通讯器材销售店等处,查处了3起未获得任何授权,就将福娃等奥运专用标志印刷上自己宣传海报的侵权案,当事业主将面临数额不菲的罚款。
北碚查获3起奥运标志侵权案 “他们打出的海报是从8月8日起优惠酬宾,整个海报上到处都是奥运五环和福娃的标志。”据北碚区工商分局公平交易科科长陶必禄介绍,这是北碚城南的一家娱乐公司,也是奥运开幕后北碚首例奥运专用标志侵权案件。在8月12日的查处中,北碚区工商分局又发现两家销售通讯器材的店铺,也在海报上使用了上述奥运标志。“根据2002年4月1日起实施的《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他们的行为都涉嫌侵权。” 没收商家全部侵权海报 陶必禄表示,包括国际奥委会的奥林匹克五环图案标志、奥林匹克旗、奥林匹克会歌;北京2008年奥林匹克运动会申办委员会的名称、徽记、标志;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的吉祥物、会歌、口号,“北京2008”、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及其简称等在内的标志,未经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作为商业目的使用。 目前,北碚工商分局已没收了上述商家的全部涉嫌侵权的海报和宣传资料,上述三家侵权商家还将面临相应处罚。“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5万元以下罚款。”陶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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